法国国家公园:六十年绿色发展之路******
【环球视野】
作者:陆洵(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法国是1992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缔约方之一,2011年法国政府公布了包含六大方向的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框架。法国自1963年划设首个国家公园以来,60年间总共建成11个国家公园,总面积达6万多平方公里,占法国国土总面积的9.5%,每年吸引近900万名游客。法国国家公园由法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理,受法国生物多样性署统一领导。法国政府认为,国家公园的建设与执行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的目标紧密相关,国家公园是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关键行动方,是兑现法国在联合国公约和国家战略中做出的“环境承诺”的关键一环,因此国家公园的建设也是法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国国家公园是法国展示国家形象的一张生态名片,增强了法国民众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资源丰富、面积广袤的国家公园,是法国绿色发展之路的有力见证。
1.法国国家公园诞生的历史背景
1832年,美国画家乔治·卡特林首次提出国家公园的概念。1872年,美国国会批准设立世界上首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国家公园建设风潮随之席卷全球。
与美国相比,法国国家公园的建设存在明显的滞后,其背后原因错综复杂。就地理环境而言,美国是一片地广人稀的大陆,自然景观以广袤荒野为主。而法国所在的欧洲,人类活动痕迹相当明显。欧洲大陆的人民千百年来与自然紧密关联,依靠自然繁衍生息,但是无论是人口迁移、土地开垦、森林砍伐,还是河道整治、开山挖矿、采石造房,甚至是此起彼伏的战争,都在一定程度上了破坏了生态系统,改变了自然面貌,因此要在欧洲找到一处完全没有人类活动身影的自然区域就比美国困难得多了。
虽然法国国家公园的发展史比美国短得多,但法国民众自然保护意识的觉醒却并不逊于美国民众。19世纪,伴随着法国社会无序放任的城市化进程,许多有识之士看到工业生产污染严重,自然景观遭到肆意破坏的现象,深感自然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在法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保护自然遗产的当属巴比松画派的画家们。巴比松画派是1830年到1840年在法国兴起的乡村风景画派,因其主要画家聚居在巴黎南郊枫丹白露森林附近的巴比松村而得名。枫丹白露森林位于巴黎南郊50公里处,风景秀美,植被茂盛。从19世纪初开始,这处原始森林便进入众多艺术家的视野,画家、作家、诗人纷纷前来,旅居此地进行艺术创作,巴比松派便是这一时期最有名的艺术家团体。巴比松派的画家们终日在枫丹白露森林中漫步写生,观察研究自然界的风云变化,表现大自然的壮丽景色,描绘富有诗意的田园风光,创造出一种朴素自然的风景画派,进而对后来的印象派产生了重大影响。当时,画家们觉得林业管理部门计划在枫丹白露森林中进行的砍伐活动“过于人工化”,破坏了森林的原生态风貌,便集体向拿破仑三世上书,呼吁保护这片原始森林。1861年,法国颁布法令正式创建“枫丹白露艺术保护区”。枫丹白露是法国第一个由政府下令成立的自然保护区,其后成为许多欧洲国家效仿的国家公园原型。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法国的自然保护主要依靠政府官员、旅游协会成员、社会知名人士等个人力量推动。1913年,法国阿尔卑斯山俱乐部发表了署名爱德华-阿尔伯特·马特尔的一篇长文,对当时全球的国家公园进行了调研分析。1923年,时任法国河流森林管理处官员的阿尔方斯-马泰·杜普拉兹首次提议使用“国家公园”一词,尽管“国家公园”这一称谓在当时的法国还缺乏法律依据。法国旅游俱乐部副主席亨利·德费尔等人为阿尔卑斯山区的国家公园项目奔走呼吁,他们认为那里是大自然自我再生能力的未来“实验室”。可以说,这些人堪称法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他们奏响了法国国家公园建设的序曲。
2.法国国家公园建设的法律依据
1933年,法国生物地理学会发起了一项关于全球保护区和公园功能的调查,因为当时法国学界“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混乱”。显然,法国专业协会已经意识到国家公园建设不光是涉及自然保护的学术问题,还必须由法律来保驾护航。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法国在国家公园方面的立法推进较晚。一方面,法国早期的国家公园除了原始区域以外,还包括一些农村地区,这就给国家公园建设带来许多不确定的人为因素。另一方面,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法国人普遍认为“公园”是封闭、禁锢的代名词,这一词语造成的负面的心理影响让民众对国家公园产生了抵触情绪。另外,由于国家公园是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所以这种抵触情绪里也暗含着民众对当时国家权力的不信任。
20世纪初,法国社会围绕国家公园的建设展开了诸多讨论,法兰西学术院院士乔治·杜哈梅尔等社会名家也加入了讨论阵营。经过社会各方的不懈努力,法国政府终于在1960年通过了由法国农业部牵头、农业部下属的水务与林业局具体起草的国家公园法。这是法国历史上首部国家公园法,为日后法国国家公园的划设奠定了法律基础。当时法国政府已经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旨在实现法国农业现代化,而这部国家公园法恰好为法国农业现代化的立法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国家公园法的起草与出台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也伴随着激烈的争论。部分科学界人士不赞成向公众开放国家公园,他们认为这与环境保护的理念相矛盾,而且也会妨碍科研活动。另一部分人则持相反意见,他们希望把国家公园变成开放的公共空间,让长期与大自然隔绝的城市居民得以回归自然、亲近自然。此外,一些专家认为建设国家公园可以恢复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同时也是帮助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国家公园法正是在听取各方意见的过程中,由政府对国家公园布局做出的全面综合的法律回应。
法国国家公园法自1960年通过以来,一直是法国国家公园建设的根本大法,法国政府也据此划设了瓦努瓦斯国家公园、克罗港岛国家公园、比利牛斯国家公园、塞文山国家公园、埃克兰国家公园、梅康图尔国家公园、瓜德罗普国家公园等7个国家公园。随着法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这部法律逐渐显得与其他法国法律、行政环境和社会诉求不相适应。2006年,法国政府通过了《国家公园法》修正案,这部修正案更新了法国国家公园的立法和监管框架,创新了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国家公园的管理规章。国家公园的运作基础更加广泛,更加尊重地方传统和习俗。自2007年起,法国政府根据这部修正案又新划设了留尼汪岛国家公园等4个国家公园,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法国环境保护工程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3.决策与咨询并举的公园管理体系
根据2006年修订的新国家公园法规定,法国国家公园由核心区和加盟区组成,其使命是将人类活动与自然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传递自然文化价值,并承担向青少年传授自然知识、培养其环保理念和生态意识的教育任务。为了完成新使命和新任务,改革后的法国国家公园由公园的公共机构、审议机构、咨询机构共同管理。管理体系的提升与完善为国家公园的保护和治理带来了新的生机。
隶属于法国生物多样性署的国家公园管理局,是法国环境与能源部监管的公共机构。管理局领导国家公园采取统一行动,制订和实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保护、环境监测、旅游管理等诸多专业领域,下设遗产部、发展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等多个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正常运作,保障国家公园履行基本职能。
国家公园董事会是国家公园重大决策的审议机构,体现了国家公园多方参与治理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自然保护与地方发展之间存在的诸多矛盾问题。董事会成员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员、地方相关行业代表、国家公园工作人员、专业人士以及国家公园区域内的农户代表等组成,并从中选出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其最终名单需上报环境与能源部并由部长批准。董事会对事关国家公园发展的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决策。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主席、董事会办公室和国家公园园长可在一定范围内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董事会主席代表国家公园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宣传、合作、国际关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公园的管理章程也由董事会主席主持起草。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时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国家公园除了拥有董事会这样的决策审议机构,还拥有两个咨询机构:科学委员会,经济、社会和文化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协助国家公园董事会以及公园园长行使其权力,其成员由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和人类及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经济、社会和文化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跟踪政策落实和公园宪章实施状况,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繁荣。该委员会由相关机构、协会、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国家公园居民和商户代表组成。
此外,法国国家公园还拥有由董事会成员、行政部门代表、地方政府官员、社会专业人士组成的若干专业委员会,这些专业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供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教育、国际关系等方面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商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学依据。
4.核心与加盟共建的生态共同体
法国国家公园划设的一大创举,在于把国家公园分为核心区和加盟区,并按照生态共同体的原则把这两大区关联起来。根据法国国家公园宪章规定,核心区的目标是保护自然、文化和景观遗产,而加盟区则注重这些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核心区与加盟区的协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既要保证人类活动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又要保证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的生态连续性。法国提出的国家公园模式便应运而生。它从共享、全面、动态的维度引入崭新的公园组织和管理模式,公园虽有不同分区,但又统一规划、整体保护。
法国国家公园的核心区本质上是具有示范效应的自然保护区,其管理宗旨是以宏观协调、统一管理的方式,保持、发展和恢复公园内的生态功能,避免环境保护工作的碎片化。核心区是重要的生态观测区,科研人员需要在此区域对天气、水文、物种、植被等因素进行长期监测记录,同时将这一区域的监测值与周边非国家公园区域的监测值进行分析比较。核心区也是重要的保护区,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域内的自然遗产、生物多样性、海陆生态系统、文化和景观遗产等内容开展长期的保护工作,避免人为破坏行为,让生物的繁衍生息以自然方式进行,确保国家公园的景观特征具有可持续性。值得一提的是,核心区设置的初衷并不是对游客一禁了之,而是在控制游客数量、规范游客行为的基础上,让游客充分探索自然,培养其尊重自然、分享自然的生态意识。
处于核心区外围的加盟区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致力于推动和发展与自然文化遗产特征相协调的经济活动。这一区域的核心任务是维系、促进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的和谐互动,自然景观、生态系统、相关物种的多样性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自然保护区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加盟区体现了协调、合作、共赢,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参照范式。
虽然核心区是国家公园的建设重点,但在保护、修复核心区的自然环境时,必须突破传统“孤岛式”的自然保护模式,通过绿色基础设施和蓝色基础设施整合生态网络,以核心自然保护区的交汇枢纽功能打造完整的生态共同体。对核心区的保护和管理往往有助于维系甚至加强加盟区自然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由于紧邻丰富的自然、文化和景观遗产,加盟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得以显著改善,这对国家公园的周边地区也具有示范效应。普通民众对探索国家公园核心区的强烈兴趣促进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而旅游业正是加盟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产业。
法国国家公园的核心区以保护为重,加盟区则以发展为重,并与核心区的保护工作相向而行,而不应对其产生负面影响。虽然两区的工作各有侧重,但都需在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统一谋划,协同推进,从而将国家公园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生态共同体。国家公园的核心区和加盟区生动反映了生态共同体理念,两个区域互惠互利,表明保护自然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是可以和谐并进的两大发展目标。
5.法国国家公园建设的独特经验
法国国家公园经过60年的精心建设,成绩斐然,其建设经验主要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执行科研任务。国家公园在核心区建立科学观测站,根据观测内容进行数据监测、记录、统计和分析,制作国家公园简报、地图册、数据库等,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核心区还负责修复受损植被,清除外来入侵物种,根据需求引进物种,实现对自然景观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国家公园布局合理规划,注重日常管理,既能让游客参观好国家公园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又能够对游客数量做到整体可控,减少游客数量过多对环境造成的潜在破坏和不利影响。基于这一目标,国家公园管理局设置了合理的参观路径、指示牌、残疾人通道、紧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提升国家公园内人与自然共处的和谐度。
三是实行多方共建。国家公园吸纳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与社会各界展开积极合作。通过与合作方的协调共建,帮助他们落实各类环境保护计划。此外,国家公园还对合作方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补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合作方的行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遗产保护。比如:与当地农户共同商定和实施农业环境措施,让农户们既能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又不对园内的自然环境造成人为破坏。另外,对参与国家公园核心区管理工作的合作方给予免税待遇。
四是品牌助推经济。自然文化资源的品牌与资质认证可以为地方经济的腾飞插上翅膀,其中最著名的当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法国国家公园品牌也同样助力地区发展,通过授权使用国家公园标志,建立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机制,支持地区农业经济和旅游产业。依托国家公园打造产品与服务品牌增值体系,凸显了国家公园在经济发展中的品牌效应。
五是开展科普活动。建立国家公园可以促进环保教育,培养公民尊重自然的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国家公园除了接待公众以外,还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环保主题科普展,举办相关教育培训项目。通过一系列科普教育活动,为法国年轻一代营造浓郁的“自然文化”,让生态文明教育真正做到从娃娃抓起。
六是拓展国际合作。法国国家公园与其他国家的国家公园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欧洲公园联盟体系等跨国组织展开国际合作。作为法国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的主要行动方,法国国家公园有责任兑现法国政府在各种欧洲和国际协议上对国际社会许下的环境承诺,如国际湿地公约、欧洲生物多样性战略、欧盟海洋战略框架指令,欧盟水框架指令、欧盟野生鸟类保护指令、欧盟人居指令等。法国国家公园也正是通过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提升了自身在国际社会的认可度和知名度。
从1963年在阿尔卑斯山区划设的瓦努瓦斯国家公园至今,法国国家公园的建设与发展已经走过六十载春秋。法国政府通过国家公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行为的层面,借助法律和政策进行统筹协调、多方共建,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把国家公园打造成法国绿色经济的示范窗口,提升了法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
穿过悠悠岁月,法国国家公园和法国久负盛名的历史名胜一样,已经成为法兰西文化的重要符号。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2日 06版)
治疗“绿色癌症”,智能细菌来帮忙******
◎实习记者 骆香茹
炎症性肠病虽然致死率较低,但长期以来,也面临着诊断困难和难以根治的问题,被称为“绿色癌症”。
近日,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院长叶邦策教授及该院副教授周英团队在《细胞—宿主与微生物》上发表了一项研究成果。该团队开发了一株智能工程菌——i-ROBOT,可实现在体无创实时监测和记录炎症性肠病的发生与发展,并以自调控的给药模式缓解病症。
各色技术上阵诊断“绿色癌症”
炎症性肠病是胃肠道最常见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包括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腹痛、腹泻、便血等是炎症性肠病主要的症状表现。
当前炎症性肠病的诊断方法在临床上主要有肠镜、电子微胶囊肠镜等。论文通讯作者叶邦策介绍,肠镜检查的好处是直观,可以观察到人体整个肠道的情况。“但肠镜检查是一项有创检查,在操作过程中难免损伤肠道黏膜,造成少量出血,引起被检者的不适感,患者依从性差。”叶邦策补充道,“也有无痛肠镜,但这种方式有一定风险,做这种检查前需要患者进行全身麻醉,对患有心脏病和肺部疾病的人来说,风险较大。”
电子微胶囊肠镜是近年来新兴的检查方式,叶邦策介绍,与传统肠镜相比,其对患者造成的痛苦更小、适应性更强,能检查传统肠镜无法到达的回肠、空肠等。但胶囊在消化道运动的过程中,无法人为控制其运动轨迹,其在消化道等位置会随机翻转,产生视觉盲区,有可能导致错过病变部位、延误病情等情况发生,且电子微胶囊肠镜的检查费用更高,给患者带来的经济压力更大。
智能工程菌是炎症性肠病的新兴诊断方式之一。叶邦策介绍,他们会提前3天将智能工程菌通过口服灌胃的方式送入小鼠体内,等肠炎造模给药结束后通过分析粪便中存在的智能工程菌的荧光信号和基因组DNA突变情况,确定肠道炎症发生、发展程度。
“智能工程菌在诊断灵敏性、便捷性以及成本上都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仍仅能通过分析粪便样品来评估疾病的有无或严重程度,而难以实施在体原位诊断。”叶邦策表示,“此外,智能工程菌的生物安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治疗方法从抗炎药物到智能活菌机器人
为了攻克炎症性肠病,专家们想了不少办法。过去,炎症性肠病的主要治疗方法是使用抗炎药物和免疫调节药物。叶邦策介绍,随着肠道微生物研究的深入,过去十年间,调节肠道微生态、使用智能活菌成为炎症性肠病的研究热点,创新研究不断涌现。
叶邦策团队开发的i-ROBOT是使用大肠杆菌Nissle1917作为底盘细胞进行改造的。叶邦策介绍,i-ROBOT能够感知低浓度的炎症标志物,具有诊断早期肠炎的潜力。同时,i-ROBOT还能记录疾病发生与发展的信息,帮助监测胃肠道健康状态。
当然,i-ROBOT的功能远不止于此。叶邦策表示,i-ROBOT还可以在病灶部位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释放相应浓度的药物,在实现有效治疗的同时,又能避免因过度用药而产生的副作用。
“我们认为智能工程菌是智能活菌机器人的一种。”叶邦策补充道,“智能工程菌具备优异的感知和收集周围环境信息的能力,能够与周围环境进行互动,并能在特定时间和地点采取特定的行动。”
近年来,“粪便也能治病”的冷知识刷新了不少人的认知,通过粪菌移植治疗炎症性肠病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粪菌移植是将健康人的肠道菌群植入患者肠道,重建肠道微生态系统,以此治疗肠道疾病。粪菌移植成为炎症性肠病治疗的一种新选择。然而,叶邦策提醒道:“尽管有很多阳性的结果支持粪菌移植的可行性,但是目前一些安全性、伦理性问题尚未得到很好地解决,粪菌移植疗法还存在争议。”
发展交叉学科或可破解炎症性肠病诊疗难题
叶邦策介绍,当前,许多研究证明了智能工程菌具有在活体内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应用潜力,且智能工程菌逐步朝着智能化和临床应用性的方向发展。其中,功能稳定性、临床效力和安全性是决定智能工程菌能否成功应用于临床的关键。
叶邦策表示:“合成生物学为智能工程菌感应疾病标志物的种类及传感性能提供了很好的策略,然而仅仅依靠合成生物学难以解决所有问题。”
叶邦策认为,交叉学科的发展为此提供了新的契机,例如将合成生物学与材料和化学科学相结合,能够增强智能工程菌的定植性、靶向性和可控性,进而实现炎症部位的在体原位成像检测。
此外,智能工程菌的安全性也是限制其临床应用的重要因素,为了应对智能工程菌可能导致的抗性转移、代谢物毒性等问题,研究者们仍在优化技术方案,通过不使用抗性基因作为筛选标记、选择更安全的益生菌作为智能工程菌的底盘、进行细菌毒力因子的敲除、对逃逸细菌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清除等策略,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难题。
谈到智能工程菌的应用前景时,叶邦策表示,从诊断的角度来说,如果智能工程菌能够通过临床试验,运用到炎症性肠病的临床治疗中,将打破传统肠道疾病的诊断模式,部分替代侵入性的肠镜检测,能让受检者在没有任何痛苦的情况下,诊断出其是否罹患炎症性肠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